2026 簽約前至少看 9 件事:審閱期、租賃標的、租金、押金、費用、修繕、電費、提前終止、點交與押金返還。
1. 契約審閱期至少三日
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明定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。不要因為「今天很多人看房」就被迫當場簽下沒看完的條款。
2. 押金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
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範本說明,押金主要擔保租賃所生債務,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總額。簽約時應寫清楚金額、收受方式與返還方式。
3. 租金與支付方式要寫清楚
不要只寫「每月 15,000」,還要寫付款日、轉帳帳戶、是否含管理費、停車位與其他費用。依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,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;若是租期屆滿後續租或另訂新租約,才應重新確認新的租金條件。
4. 修繕不是一句「房客自己修」就結束
冷氣、熱水器、漏水、電線、家具設備等應在現況確認書與契約寫清楚。入住時拍照、錄影並留對話紀錄,後續才能分辨原有瑕疵與使用造成的損壞。
5. 電費要看電費單與計費方式
113 年租屋電費新制後,若按度計費,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所示當期每度平均電價;若非按度計費,出租人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當期電費總額。分租套房最好確認電表、帳單與公共用電如何分攤。
6. 契約不得寫「不得報稅」、「不得遷戶籍」或「不得申請租金補貼」
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不得記載事項明列:不得禁止承租人申報租賃費用支出、不得禁止遷入戶籍,也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。看到這類條款,不要把它當成「房東寫了就一定有效」。
7. 提前終止先看契約是否約定可任意終止
若租約約定雙方得任意提前終止,原則上應至少一個月前通知;未先期通知的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。另外,現行第 18 點列有特定承租人可提前終止、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的情形。
8. 最後一定要點交
退租時拍攝屋況、水電度數、鑰匙數量與設備狀態;最好雙方簽點交紀錄。押金若有扣除,也應把租金、費用或損害項目具體化。
9. 所有口頭承諾寫進契約或附件
「冷氣會換新」「可以養寵物」「可申請補貼」「牆面可以釘」等,只靠訊息或口頭容易爭議。重要承諾最好寫入契約或附件。
簽約前 10 分鐘:打開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範本,一條一條對照自己的版本。若對方完全不願提供審閱或拒絕寫清楚費用,這本身就是風險訊號。
本文提供一般租屋財務與制度整理,不構成個別法律、稅務或契約意見。遇到押金、修繕、提前解約、補貼資格或稅務爭議時,應以實際契約、證據與主管機關最新規定判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