🇹🇼 台灣勞工權益・2026 核對

2026 資遣費試算

輸入平均工資與工作年資,分別估算勞退新制、舊制或新舊制混合年資的資遣費。結果為一般化試算,正式金額仍以實際年資、平均工資與法定終止事由判斷。

輸入試算條件

資遣費以「平均工資」為基礎,不一定等於底薪或勞保投保薪資。

新制年資

估算資遣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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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資遣費—
舊制資遣費—
新制基數—
一般預告期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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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資遣費:每滿1年發給0.5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1年按比例計給,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。舊制資遣費: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,剩餘月數按比例,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。混合年資需分段計算再相加。

怎麼使用這個試算?

先確認你要計算的是新制年資、舊制年資,還是兩者都有。2005 年 7 月 1 日後初次就業、離職再受僱或改選新制者,通常涉及新制年資;有保留舊制年資的人,資遣時則可能需要舊、新制分段計算。

平均工資不是「底薪」

勞基法的平均工資有法定定義,一般是計算事由發生前 6 個月內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。若你不確定平均工資,應先依薪資明細與法規核對,或直接使用勞動部官方試算。

資遣費多久要給?

依法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 30 日內發給。是否屬法定資遣情形、是否另有預告工資或失業給付,應分開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