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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資遣費怎麼算?新制、舊制、預告工資與非自願離職一次看懂

資遣時不只是一筆「資遣費」。你還可能需要確認預告期、預告工資、謀職假、服務證明、非自願離職證明與失業給付。先把新制、舊制公式分清楚,再逐項檢查。

資料來源勞動部/勞動法令查詢系統
最後核對2026-09-13
定位一般制度教育・非個案法律判定
作者:阿J|內容品牌:盡職生活|阿J的普通人理財筆記
作者與網站說明 · 編輯原則
版本日期:2026-09-13|資遣是否成立、年資與平均工資如何認定,仍須依實際勞動契約、薪資資料與法定終止事由判斷。
先看結論:新制資遣費是每滿1年給0.5個月平均工資、未滿1年按比例,最高6個月;舊制是每滿1年1個月平均工資,剩餘月數按比例,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。有舊、新制年資的人要分段計算後再相加。

什麼情況可能有資遣費?

資遣費不是「只要離職就有」。法律要看勞動契約是依哪一個法定原因終止。勞退新制年資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第12條,在特定法定終止情形下由雇主給付資遣費;舊制年資則依勞基法第17條等規定計算。勞工依勞基法第14條在法定情形終止契約,也可能涉及資遣費。反過來說,勞工因勞基法第12條事由被解僱、或定期契約正常期滿等情形,並不是同一套資遣費邏輯。

新制資遣費:每年 0.5 個月,最高 6 個月

勞退新制工作年資,每滿1年發給 0.5 個月平均工資;未滿1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給。新制資遣費最高以 6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。

例:月平均工資 45,000 元、新制年資 3年6個月,基數約為 0.5 × 3.5=1.75 個月,估算資遣費約 78,750 元。實際畸零日數仍依官方算法計算。

舊制資遣費:每年 1 個月平均工資

依勞基法第17條,舊制年資在同一雇主事業單位每滿1年,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;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按比例計給,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。舊制沒有新制「最高6個月」這個上限規則。

同時有舊制+新制年資:分段算再加總

如果你在 2005 年 7 月 1 日前已有可保留的舊制年資,之後轉為新制,資遣時不能把全部年資套同一個公式。舊制年資依舊制標準、新制年資依新制標準,各自算完再相加。

本站資遣費試算器已提供「舊制+新制混合年資」模式。

「平均工資」不一定等於底薪

依勞基法定義,平均工資原則上是計算事由發生日前 6 個月內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;工作未滿6個月者則以實際工作期間計算。工資項目是否納入,仍要依工資性質判斷,所以不能直接把「底薪」「投保薪資」當成平均工資。

資遣費多久要發?30 日內

新制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第12條與舊制勞基法第17條都明定,依法應給付的資遣費應在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。

預告期:10/20/30 日,跟資遣費是不同一筆

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3條但書終止契約時,工作滿3個月未滿1年要提前10日預告;滿1年未滿3年為20日;滿3年以上為30日。若沒有依法預告,可能要另外給付預告期間工資。這一筆與資遣費是不同權利。

預告工資的「一日工資」原則上看契約終止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;月薪制通常以最近一個月正常工時工資除以30,但若低於平均工資,則以平均工資計給。

接到資遣預告後,可以有薪請謀職假

在法定預告期間內,勞工為另謀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。每7日不得超過2日工作時間,且請假期間工資照給。勞動部 2026 年更新的說明也指出,勞工已釋明謀職事由時,雇主不得強迫提出求職相關證明文件。

非自願離職證明與失業給付要另外處理

資遣後不要只拿到最後一筆薪水就離開。若屬非自願離職,離職證明書會影響失業給付等就業保險權益。雇主依法應提供離職證明書;若有爭議或雇主未開立,部分情況可向地方勞工行政機關申請或透過勞資爭議程序處理。

常見誤解

資遣費就是「月薪 × 年資」嗎?

不是。要先判斷新制或舊制年資,而且基礎是「平均工資」,不是單純底薪。

新制年資做越久,資遣費就無限增加嗎?

不是。新制資遣費最高以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。

公司有給資遣費,就不需要預告嗎?

不是。資遣費和預告期間/預告工資是不同制度,符合第16條情形時要分開檢查。

被資遣一定可以領失業給付嗎?

不一定。還要符合就業保險的投保與非自願離職等資格,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勞保局確認。

本文為一般制度整理,不構成個別法律意見。資遣是否合法、年資如何切分、哪些薪資項目屬工資、平均工資如何計算,可能因實際契約與事實不同而異;有爭議時請向地方勞工局/處、1955 或專業人士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