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目前官方公告:115 年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受理期間為 2026 年 1 月 1 日上午 9 點至 12 月 31 日下午 5 點,採隨到隨辦。
申請方式有三種
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列出線上、郵寄與臨櫃申請。申請日以案件及相關文件送出的日期認定;實際表單、文件與受理單位應直接從當年度官方專區取得。
部分舊案會帶入,不代表每個人都不用重新申請
官方公告指出,符合特定 114 年核定/申請條件的案件可由系統帶入 115 年;但是否屬於帶入範圍、是否需補件,仍以官方系統與通知為準。
資格不要只看一張網路懶人圖
租金補貼資格涉及家庭成員、所得、住宅持有與租賃事實等條件,而且地方與年度可能有細節。本站不把某個縣市或某個家庭的門檻寫成永久固定答案,避免過期資料誤導。
申請前建議準備四類資料
- 身分與家庭:確認申請人與家庭成員資料。
- 租賃:租賃地址、期間、租金與契約。
- 收款:補貼款匯入帳戶資料。
- 特殊身分:若申請加碼或特殊資格,依官方要求準備證明。
租金補貼與租屋報稅不要混為一談
租金補貼是住宅政策補助;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則是綜合所得稅制度。兩者會交互影響,例如租金特別扣除額以實際支付租金減除政府補助部分計算,因此最好把補貼核定與租金支付證明都保存。
財務規劃提醒:簽約時不要先假設「補貼一定會核准」再決定自己能租多貴。最好先用未補貼租金跑一次負擔率,補貼核准後再把它視為現金流改善。
看到房東說「不能申請補貼」怎麼辦?
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「不得記載事項」已明定,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。若房東以調漲租金、提前解約或其他方式阻止申請,應保留契約與對話,並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、消保官或地政機關等官方管道確認。
本文提供一般租屋財務與制度整理,不構成個別法律、稅務或契約意見。遇到押金、修繕、提前解約、補貼資格或稅務爭議時,應以實際契約、證據與主管機關最新規定判斷。
